索引号: 13562316/2025-000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1-0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募集2025年见习单位和岗位的通知
2025-01-0211时19分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市、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及文件通知精神,现公开募集2025年见习基地和岗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报见习基地

         1.我县所属规模较大(参保职工人数10人及以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的各类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国家限制性行业、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除外),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正常经营2年以上,无违法违规等情况;提供的见习岗位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利于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2.能按时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1800元/月),企业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工资标准。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能提供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4.就业见习单位应制定规范的见习管理制度和明确见习指导人员,并严格执行见习人员的考勤考核等规定,按时申报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最高不高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5.开发设置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最高不得高于见习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30%。

二、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一)申报:用人单位持《围场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见习人员留用率不低于30%)、见习单位告知书(附件3)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近三个月单位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二)审核认定:县就业服务中心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实地勘验,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学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时间一般为 3-12个月,见习期满3个月以上单位方可申报见习补贴。

         注意:1.见习人员为失业状态,未上过见习岗,未在企事业单位交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各类保险,未办理各类执照(未在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理事等职务)。2.在校学生不允许见习,实习期也不允许。3.申请就业见习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具备就业见习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见习人员报名流程

         1. 失业登记:线上: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登录后→更多服务→失业登记→就失业登记查询→下载电子证。注意:(1)失业日期填报名当天;带*必填,其他可不填;(2)高校毕业生失业类型选第一条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习毕业;(3)16-24岁失业青年按实际填写。

         2. 线上报名:在“河北人社”APP上“见习岗位申请”模块报名,见习基地根据需求录用。见习上岗需要准备材料:(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河北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学信网学籍证明。(2)16-24失业青年(非在读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附件:

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