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10/2025-0000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5-01-0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4年围场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防范统计造假工作,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持续巩固防治成效,全面推进我局统计普法、法治建设进程。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
1、强化统计法治观念,积极推动学习教育:一是突出宣贯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及近年来通报的警示案件、全省全面依法治统专题报告会等列为我县宣贯重点内容。二是有序组织实施。县级层面:202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6次对宣贯重点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并专题听取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系统层面:统计局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重点宣贯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并对专项治理工作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延伸层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做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新入职人员全覆盖。与县委党校签订培训协议以来每年至少2次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班上进行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授课。
2、统计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法治工作: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统计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严谨,为进一步推进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2024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县局实际工作特点,经局党组领导研究制定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4月17日统计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负责推动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各项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专业人员为成员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3、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主动性,出台保障文件,强化部门协作。2024年4月17日制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4月22日制定《关于开展全县统计系统“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2024年5月6日制定《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同时积极推动县纪委监委制定《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行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县委巡察办制定《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与县审计局制定《关于建立县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联合县纪委监委、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县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联合县委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联合制定《县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试行)》,实现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部门监督统筹衔接,形成了有效监督合力。
4、充实统计力量,加强基层保障。2024年以来统计局已经有2人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彻底解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目前已经达到独立执法办案条件,能够有效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县级高度重视,编制给予倾斜,县编办批准成立网络管理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编制7人,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充实我局统计力量。理顺统计管理体制,促进基层统计队伍稳定,县统计局下发《关于切实充实和稳定乡镇统计人员队伍的工作提示函》,按照乡镇统计工作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各乡镇都要配置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乡镇农业、工业及综合统计工作,并落实固定的办公场所,保障统计工作正常运转。设立执法专编,依法保障队伍,4月25日统计局经批准正式成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室。
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工作:结合市县防范统计造假工作要求,县统计局坚持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紧紧围绕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对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开展专项数据核查,全面摸清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一是全面自查,启动全部专业、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基期数据修正到位。截至目前四上企业120家,数据核查工作共涉及8个专业累计核查120家,已经达到全覆盖。二是重点执法检查,按照市局要求一季度重点执法检查3家,三季度结合市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要求重点执法检查10家,检查主体全部正常。三是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按照2024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顺利完成检查主体10家企业。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与人社局联合执法检查10家,与发改、市监联合执法检1家,与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21家,与市监局联合执法检查15家,累计检查主体57家全部正常,及时公示。四是顺利通过省专项执法检查,10月26日省执法局对围场规上工业产值排名前15的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执法检查,市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精心指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发力,15个企业积极支持配合,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认可。
三、统计立法普法工作
1、及时制定统计普法工作计划:2024年2月县统计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3月研究制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积极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6次对宣贯重点内容进行传达学习,4月9日统计局组织审计局、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及全体职工听取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会议暨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并对依法治统相关文件进行传达学习。5月17日组织全局职工听取法律顾问专题授课、同时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及民法典培训、“我的业务我来讲”微党课活动。8月19日组织全局职工再次听取法律顾问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行政执法知识专题授课。根据县党校课程安排我局杨镇魁副局长6月28日在党校培训班进行统计法规解读专题授课。年初四上企业120家分别签订依法承诺书。11月5日收到承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承德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并列入学习计划,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9月20日,按照县社信办及司法局法治宣传工作要求,围场统计局联合围场调查队在五小广场组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以“数览发展,向新而行”为主题、二是以“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诚信单位建设”为主题。10月16日在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刊发署名文章《全面加强依法治统,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12.8日统计法颁布日当天,县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在五小广场联合开展“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四、统计信用建设工作
1、围场县统计局积极推进信用建设,积极采集、归集企业务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能够及时依法依规建立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失信信息公示。
2、2024年围场县统计局暂未发现严重失信企业,在此工作上会随时关注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五、统计法治基础建设情况
1、围场统计局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
2、围场统计局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执法工作,按时报表执法情况报表。2024年以来未发生专业人员未认真审核出现数据差错、迟报甚至漏报情况。
3、在检查、督查工作中及时建立统计法治建设相关情况台账,重要工作情况底数清晰。
4、在统计法治工作方面及时撰写信息,2024年以来统计局共撰写统计信息18篇,采纳4篇;统计分析15篇,采用3篇;工作动态20篇,采用6篇;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刊发署名文章1篇,统计公众号刊发法治工作信息5篇,县政府网站公示法治工作信息5篇。
5、围场统计局2024年认真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各项临时统计法治工作任务。
六、全面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努力打造高品质统计发展道路
一是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打造党建引领经济普查工作的创新模式。2023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临时党支部”,牢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一线。这一做法2023年、2024年两年分别在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学习强国等处刊发,同时得到省、市两级认可,做为亮点工作进行推广。二是营造良好统计工作氛围,嵌入式开展专业知识宣讲活动。2024年结合《关于开展全县统计系统“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组织全局职工听取法律顾问专题授课2次,召开“我的业务我来讲”微党课活动5期。此项活动增强了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与时俱进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步伐。三是积极配合市局工作,按要求抽调执法骨干参加统计执法检查。2024年围场县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抽调两名执有国家执法人员先后3次分别去唐山、石家庄、张家口交叉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认可。
七、下步工作举措
(一)常态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统计法治环境。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五经普、“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依法治统,推动末端落细落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严格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推动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实现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部门监督统筹衔接,形成有效监督合力,深化监督成果运用。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统计督察效能。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取得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争取编制、人员向统计系统倾斜,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夯实基础。二是加强人才储备,形成有效梯队。建立符合报考条件工作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人才库,做到以考促学、应考尽考,加大统计执法人员储备,提高执法专业水平。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