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60/2025-001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1-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809时07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由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围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围场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weichang.gov.cn/)公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围场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电话:0314-751204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和围场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提高政策发布质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各类信息共70余条,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及时更新领导成员和分工、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教育招生、办事指南、规划总结、执法检查等相关信息;全面、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效扩大了广大民众的知晓度,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因此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规定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查和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县要求合理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尤其突出本单位教育民生类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平台管理。严格落实我局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其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创新发布形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统一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整合,建立相关宣传工作制度,鼓励各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相关政务资讯;要求各校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逐渐加大政务公开宣传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中,扎实地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项目及时公开,切实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让群众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及进展情况,有效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确保信息公开在人民生活、发挥实质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完成了上级各项安排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未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