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14/2025-00817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股室:
为切实提高“双随机”抽查质量,依据《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 )》、《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县民政局结合本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做好抽查事项认领、调整、上报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要以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凡纳入清单内事项必须按照“双随机”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实现清单内事项全覆盖。在抽查方式上,要以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内部抽查“应联必联”,跨部门抽查“能联尽联”。
二、强化“双随机”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区分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通过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提升监管效能。
三、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涉企抽查,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100%,实现“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 |||||||||
单位名称 | 序号 | 抽查类别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县民政局 | 1 | 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 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 | |
2 | 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墓进行监督检查 | 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墓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落实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情况。 | ||
3 | 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