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7/2025-0088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重点公益林基本情况
一、重点公益林区自然资源情况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燕山北部,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冀北山地过渡地带,东邻内蒙古赤峰,北靠克什克腾旗,西部、南部与丰宁、隆化两县相接。
全县辖37个乡镇,312个行政村,总人口54.2万人。境内有塞罕坝机械林场、木兰国有林场管理局和御道口牧场3个国有林牧业单位。县域内土壤划分为棕壤、褐土、黑土、草甸土、沼泽土、风沙土和灰色森林土等7个土类。其中以棕壤为主,约占总土地面积的59.9%。多数土壤呈中性,有机质含量高,带来了生物种类的多样化,适于多种植物生长。
县内植物有六百余种,坝下山地属华北植物区系,是落叶松林区,其代表树种为:桦树、山杨、柞树。另外还有:油松、云杉、五角枫、白榆、山杏、杨树、柳树、苹果、杏扁等;主要灌木树种有:平榛、胡枝子、绣线菊、映山红、山刺枚、棉槐、沙棘、柠条等;草本植物有:苜蓿、沙打旺、碱草、蒿类等等;主要农作物种类有:玉米、谷子、土豆、小麦、莜麦、荞麦、胡麻等。围场属温带---中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型、高原---山地气候。
围场县年平均降水量在380~560毫米之间,且降水多集中于7、8、9三个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年平均气温在2.9℃,无霜期为60-130天。
二、资源保护情况
(一)我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
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836万亩,森林覆盖率60.5%。重点公益林总面积184.3757万亩,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总面积182.3757万亩(集体和个人权属177.3922万亩,国有4.9835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2万亩。全县非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67.255万亩。
(二)加强护林员管理
严格按照县政府出台的《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组建管护队伍,实现管护任务到人头、到山头、到地块。一是选聘护林员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二是强化风险意识,降低政府责任,为公益林护林员、天然林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等护林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护林员日常巡护积极性,减轻护林员意外伤害负担。三是进一步完善护林员的考核奖惩,确保森林资源的管护效果进一步提高。严格护林员的选聘、培训、考核,提高管护能力和管护水平。按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建立护林员奖惩机制。乡(镇)、村坚持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相结合,加强对护林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认真巡护、履职尽责,护林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整改,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惩罚,做到奖罚分明。四是细化护林员管理工作,明确护林员岗位职责。加强护林员日常管理,安排专人随时督察护林员上岗在岗情况,随时询问并讲解护林员有关岗位职责和林业资源管护有关知识。集体林管护优先安排脱贫户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明确责、权、利,签订管护合同。请假须向乡镇林业部门负责人或村主任报告批准,安排就近护林员代为巡护。
(三)建立管护网,落实管护责任
建立健全县、乡、村森林管护网,做到管护区域、管护标志、管护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管护办法、管护奖惩制度全落实。一是科学划定森林管护责任区,依照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和管护现状,统筹重点公益林和其它林地管护,集体林以村为单位,在林班界的基础上,综合山系、沟道、流域和林权等因素,将规划的森林管护任务划分为若干森林管护责任区。二是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按划定管护网格,落实森林管护人员。
(四)多措并举,强化管理
1、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杜绝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林地林权管理,严格禁止林地逆转和非法流失,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要求,坚决禁止毁林开垦、毁林开矿等现象发生。
2、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围场县现有森林草原消防队伍40支,队员总计599人,其中县直属大队1支,255人,乡(镇)级队伍39支,344人,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全县及本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与预防工作,高火限期内全体队员全天候在岗备勤,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强化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以落实防治责任为抓手,以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为主线,努力建设与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预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全县重点公益林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我县现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共182.3757万亩,其中集体和个人权属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177.3922万亩,国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4.9835万亩,共涉及37个乡镇,312个行政村和后沟牧场;省级重点公益林2万亩,共涉及4个乡镇,25个行政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的重点公益林任务,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补助资金,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水平,为京津地区涵养水源提供重要保障,保护、恢复、发展重点公益林资源,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坚持生态效益第一位的原则,充分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保护重点公益林为主,探索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的原则。充分利用森林自然景观和林下资源,开展森林休闲旅游、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林下种植、养殖。着力增加就业,提高收入,改善民生。
(三)坚持政策引导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推动重点公益林保护机制与推动创新发展相结合,为创新发展创造条件,努力构建重点公益林保护长效创新机制。
(四)科技设施和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森林巡护系统,结合林长制将我县所有护林员纳入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对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全部定网定格,随时监督巡护轨迹,实行终端定位管理,逐步实现资源管护智能化,确保管护成效,全面提高管护能力。
(五)严格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稽查,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六)重点公益林项目检查验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各乡镇对项目区进行自查,乡镇自查完成后,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抽查,验收合格后出具自查报告。
三、方案编制依据
1.省下发2024年度公益林项目资源数据库;
2.《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3.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
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82号);
5.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
6.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22]15号);
7.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资环[2023]88号);
8.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资环[2024]117号);
9.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承德市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承林草字[2022]48号)。
2024年全县范围内拟选聘重点公益林护林员,聘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全县37个乡镇。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使项目区内国有、集体和个人收益有所增加,森林资源质量有所提高。加强重点公益林管理,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的管护能力和水平,维持森林资源的安全和稳定,增强森林资源所发挥的生态功能,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第三章 任务布局
一、提升管理能力,健全目标责任制
结合全面实施林长制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重点公益林管理制度,明确年度管护“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将管护措施和职责细化到各级林长,提升管护成效。同时落实管护责任制,加强管护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资源数据
围场县重点公益林共184.3757万亩,其中集体和个人权属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177.3922万亩,国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4.9835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2万亩。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数据核查对接工作。进一步梳理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总量,认真做好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林与国土三调矢量数据对接融合工作,确保资源数据清晰。
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四级管护队伍体系,即县级管护大队、区片级管护分队、乡镇级管护中队、村级管护小队,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管护组织体系。管护大队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林草资源管护的安排部署;2.负责全县管护队伍的建立,制定管护、考核等相关制度;3.直接管理分队,监督指导中队及小队开展工作;4.与各分队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5.协调破解中队和小队日常管护中遇到问题;6.处理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管护分队命名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第X分队,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直管林草工作站,主要职责如下:1.协助大队督导中队和小队开展工作;2.与各中队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4.对辖区内中队、小队上报林草湿资源变化信息进行核实上报;5.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工作。管护中队命名为XX乡森林资源管护中队,设在37个乡镇,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小队管理;2.划分小队队员管护责任区,与各小队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3.组织本级队伍和小队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活动;4.执行《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委托书》授权事项,如遇超出委托权限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5.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并配合委托单位开展工作;6.及时组织排查消除野外火灾隐患,制止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控火源火种进入林区;7.及时处置初期火的扑救工作;8.及时组织排查和消除森林管护区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隐患,及时上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9.规范使用生态补偿资金;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管护小队命名为XX村森林资源管护小队,设在312个行政村,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各级《护林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学习宣传林草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3.防火期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询问登记;4.依据管护责任区范围开展日常巡护,了解管护区域内林草资源状况,规范填写巡护日志或巡查记录;5.及时制止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资源及管护设施的行为;6.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中队报告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7.发现管护区内有非正常死亡树木或针叶树木变色情况及时向中队报告;8.做好管护责任协议书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一、划定管护责任区,确定管护人数
2024年,全县拟选聘重点公益林护林员并结合林长制将我县所有护林员定网定格,护林员管护责任网格的划分,由乡镇林业部门提出划分标准,各村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在林班界的基础上,综合山系、沟道、流域和林权等因素,科学划定管护责任区。将全部护林员纳入市林长制智慧平台管理,利用智慧林草管理系统实行终端定位管理,随时监督巡护轨迹。
二、护林员的选聘
(一)严格按照选聘程序进行
护林(草)员选聘坚持自主自愿、公正公开、规范管理的原则。
1、公告。在行政村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聘对象、条件、名额;选聘原则、程序;管护任务、劳务报酬标准;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申报。本人提交申请,经村两委会议推荐至乡镇政府。
3、审核。乡镇林业部门对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核。
4、公示。村委会对审核通过的拟聘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聘期一年,当年1月至12月,期满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可以续聘。
(二)强化风险意识,降低政府责任
为有效的减轻护林员的意外伤害负担和提高护林员的日常巡护积极性,及时为护林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定期对护林员进行培训,强化风险意识。
(三)完善档案管理
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对涉及重点公益林保护方面的文件、材料等资料进行归档、核验、整理,不断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三、完善检查抽查制度,兑现补助
县林业和草原局每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各乡镇林业负责人员对重点公益林小班地块进行逐一核查验收,对所涉及到小班的树种、郁闭度、植被密度,进行小班核对,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小班予以调整,坚持本村或本乡范围内补入的原则,确保每个小班、地块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检查抽查制度,按相关要求兑现补助,集体和个人权属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按每亩10元的补助标准,拟兑现林权单位经济补偿资金1773.922万元,省级重点公益林每亩10元的补助标准,拟兑现林权单位经济补偿资金20万元,按相关规定及时兑现补助。国有重点公益林4.9835万亩,全部用于保护管理支出,合计50.96万元。
四、进一步加强管护设施建设
为有效提高人们对公益林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增强群众保护天然林的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024年进一步加强管护设施建设,拟建设围栏、标牌修复。
第五章 资金投入支出与效益分析
按照省市林草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经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2024年我县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任务数为184.3757万亩,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82.3757万亩(非国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77.3922万亩,国有4.9835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2万亩。
非国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77.3922万亩,中央投资2838.2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和林权单位经济补偿。拟用于集体和个人林权单位经济补偿1773.922万元(10元/亩);拟用于护林员管护补助840万元;拟用于管护设施建设224.308万元。
国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4.9835万亩,中央投资50.96万元,拟用于国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
我县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2万亩,省级投资31.8万元,其中20万元拟用于林权单位经济补偿(10元/亩);11.8万元拟用于护林员管护补助。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重点公益林项目实施后,其林分的复层结构增多增强,林龄的成、中、幼呈公益结构型,生物多样性将逐渐增多,整个林分的自养自净能力将逐渐增强,树种结构更适应本地气候条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将更强,防止水土流失的效果将更佳,涵养水源功能将进一步提升。
(二)经济效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后,可为整个县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社会与经济基础。促进了整个县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旅游经济的发展,直接带动贫困村旅游收入的增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扶持全县108个脱贫村。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办公室及项目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形成高效、科学、务实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加大工作奖惩力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重点公益林项目的目的、意义、项目内容及目标,使广大干群了解、参与工程建设,定期发表工程进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资源管理
落实好管护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护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并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资源管护,使有限资源得到高效保护。
附表:
附表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森林资源情况表
附表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益林基本情况表
附表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益林资金投入支出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