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60/2025-0088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202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一)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差异化监管的原则,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加大抽查比例,风险等级低的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对全县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确定以下抽查比例:中学抽取比例12%,小学抽取比例44%,民办托幼机构抽取比例27%,共12所学校。
二、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检查形式
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在我局执法人员库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2人,在全县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四、检查事项
(一)教育和体育局:
1、教师队伍建设检查。(教师培训工作检查)
2、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3、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价格行为、公示信息、登记事项、
食品销售监督、餐饮服务监督等相关检查事项。
(三)人社局: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
监督检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检查、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四)民政局: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五)气象局: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监督检查。
(六)应急管理局:对防震减灾科普学校(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情况的检查。
五、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档案、个别了解和座谈。
六、工作要求
(一)抽查程序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首先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或签字确认。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对涉及本次随机抽查事项的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抽查结果公示。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抽查、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由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将被抽查单位的检查结果统一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在部门间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抽查结果汇总。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当将现场检查相关表格,由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牵头单位,收齐全部抽查材料组成抽查卷宗,并于检查完成后10日内报送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