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5-0086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张艳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3-2414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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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新拨镇殷家店村11组不动产权证书(冀2020围场不动产权第000144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艳军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