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6/2025-012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3-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省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2025-03-2508时52分 浏览次数: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5〕1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跨年实施项目,2025年组织实施,下达我县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25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1万亩,合计1.35万亩。2025年省财政配套资金8.1万元,按照6元/亩补贴对项目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二、绩效任务目标。

对我县2024年推广应用1.25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0.1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保证项目实施区域农膜处置率达到 90%以上。

三、补助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助对象。承担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在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19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100元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按照6元/亩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与协调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压实地膜使用主体回收责任,加强绩效考核评价,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项目资金,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考核验收。2025年省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与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同步实施,项目实施乡镇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复验申请及项目实施相关档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验审核,抽验合格后由项目实施乡镇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主体。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采取发放明白纸、互联网宣传、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治理地膜污染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以及危害性,不断增强地膜使用者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政府扶持、部门协调、多方参与治理地膜污染的良好氛围。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应用,在覆膜作物提高蓄水保墒能力、提升地温、减少杂草生长和增加产量等方面起到较好作用,可有效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一定程度上促进围场县域经济发展。

(二)社会效益。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应用,可逐步引导种植户科学选择使用地膜,提升主动回收地膜意识,进一步推进全县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和回收利用工作,为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生态效益。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应用,可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提高废旧地膜回收率,减少土壤地膜残留量,从而改善土壤结构和生态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意义重大。


附件: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省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贴资金表

附件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省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贴资金表

序号

乡镇

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任务数(亩)

补贴金额(元)

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任务数(亩)

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育太和

1500

9000




2

城子

1300

7800




3

三义永

275

1650




4

郭家湾

1300

7800




5

御道口

2594

15564




6

广发永

150

900




7

蓝旗卡伦

1300

7800




8

石桌子

736

4416




9

半截塔

205

1230




10

银窝沟

1000

6000

180

1080


11

下伙房

240

1440

180

1080


12

南山咀

600

3600

180

1080


13

龙头山

1300

7800

180

1080


14

大头山乡



100

600


15

宝元栈乡



180

1080


合计

12500

75000

1000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