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6/2025-0114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支持我县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将通过贷款贴息的形式帮助养殖场(户)解决发展养殖业所需资金问题,减轻养殖场(户)贷款压力,缓解牛羊价格大度下跌带来的经济损失,增加养殖收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贷款贴息范围及条件
(一)贴息范围。对县域内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以发展肉牛和肉羊养殖为目的银行借款进行贴息。以下养殖场(户)不在补贴范围:①近三年使用过整合资金或衔接资金的企业不能再享受该政策;②享受2025年金融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的养殖户不能再享受该政策;③御道口牧场、机械林场不在支持范围内。
(二)贴息条件。在补贴范围的养殖场(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肉牛或肉羊必须有一定的存栏,以确保贷款用于发展肉牛、肉羊养殖。二是必须是先偿还贷款利息后,才能享受相应的贷款贴息。
二、贷款贴息时间范围及标准。
(一)时间范围。一是贷款时间(以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范围内;二是享受贷款贴息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单户贴息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补贴标准。根据在银行借款金额,年利率5%以上的按利率的2.5%给予贴息,年利率低于5%(含5%)以下的按照实际利率50%进行贴息,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三、贷款贴息计算方式
年利率5%以上=已还利息÷实际贷款利率(%)×2.5%
年利率低于5%(含5%)=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范围内实际已还利息金额×50%
四、贷款贴息流程
按照“户申请→村核查→乡(镇)审定→县农业农村局拨付资金”的程序办理。农业农村局各区域站要配合乡镇完成审定工作。
(一)养殖场(户)申请。贷款贴息按照自愿原则,由养殖场(户)主动申请,认真填写《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养殖户申请表》,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是202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二是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偿还贷款利息的银行回单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银行盖章有效)。申请人要对所填报数据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村级初审公示。由村委会对养殖场(户)提出的申请及所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对养殖场(户)饲养肉牛、肉羊存栏情况进行核查,筛查剔除“2025年金融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的养殖户,并汇总本村《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统计表》,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送乡镇政府审定。
(三)乡镇政府审定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定,农业农村局各区域站配合,对养殖场(户)、村委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审定,确保贷款用途真实、享受贴息金额准确,公示10天无异议后,5月31日、9月30日之前分两批次向农业农村局提交汇总表及拨款申请。
(四)县级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收到拨付资金申请及《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汇总表》后,按程序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养殖户“一卡通”账户(农村商业银行)。
五、联农带农机制: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户优先,项目实施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200人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各乡镇、村具体实施,负责统计核实、项目审定、公开公示等;各承贷银行负责申请人贷款贴息数据的提供与核算,根据《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核算出贷款应贴金额,并对贷款贴息的真实性把关负责。各乡镇负责留存贷款贴息相关档案资料,方便查阅。
(二)严格规范操作。各乡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各村上报的数据要做好审定核实,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村要广泛宣传扶持政策内容,做好政策讲解,确保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工作取得实效,农业农村部门要将相关政策传达到各承贷银行。
(四)法律责任。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贷款贴息资金,违者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养殖户申请表
2、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村级公示
3、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乡镇公示
4、乡(镇)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拨款申请
5、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汇总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养殖户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基本信息 | ||||||||
乡镇 | 村 | 申请主体名称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一卡通账号 (农村商业银行) | 养殖畜种 | 存栏数量 | 是否享受金融办贴息政策 |
贷款信息 | ||||||||
承贷银行 | 贷款金额 | 贷款年利率(%) | 借款日期 | 到期日期 | 借据编号 | 累计还息金额(元) | 已贴息金额(元) | 本次贴息金额(元) |
合计 | ||||||||
审批意见 | ||||||||
贷款申请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 村委会审核意见(盖章): |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盖章): |
附件清单:□贷款合同复印件 □银行放款凭证 □利息支付凭证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打√)
附件2:
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村级公示
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经“户申请、村核实”,我村有 户符合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条件,现将贷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村委会或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映情况,逾期不报视为无异议。
监督举报电话:7528661(农业农村局电话)
(乡镇举报电话)
(村级举报电话)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村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公示表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________村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公示表
乡镇 | 村 | 申请主体名称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养殖畜种 | 承贷银行 | 本次贴息金(元) |
附件3:
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乡镇公示
根据《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经“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定”,我乡(镇)有 户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现将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异议的村民于公示期内到乡(镇)政府或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映情况,逾期不报视为无异议。
监督举报电话:7528661(农业农村局电话)
(乡镇举报电话)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乡)镇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公示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_______乡(镇)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公示表
乡镇 | 村 | 申请主体名称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养殖畜种 | 承贷银行 | 本次贴息金(元) |
附件4:
乡(镇)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拨款
申 请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围场县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经“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定”,截止到2025年 月 日我乡(镇)有 户符合贷款贴息条件,需贴息金额 万元,特此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5
2025年畜牧业发展贷款贴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乡镇 | 村 | 申请主体名称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一卡通账号(农村商业银行) | 养殖畜种 | 承贷银行 | 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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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网安备 130828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