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03/2025-0144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5-05-2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承德市商务局《关于选取推荐第三批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基础,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度,现面向全县开展第三批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承办单位综合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2025年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的遴选工作。
一、相关经营单位定义
家电类经营单位,系指主营家电销售业务的家电销售企业或销售家电产品的综合性商超。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能够开具发票,具备完善的订单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机制,具有一定规模、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家电销售经营单位。
2.需取得所售家电产品对应品牌及对应品类的品牌授权,或者可提供商品正规来源渠道。
3.具备以旧换新活动补贴发放的核销条件,与河北省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对接,上传正确的销售商品型号、价格等相关信息;拥有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实现销售全流程可追溯,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承诺遵守活动规则,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坚决杜绝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
4.责成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以旧换新工作,做好活动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并协助消费者完成相关信息注册,上传各项补贴申请材料;具备较强的仓储和配送能力,为消费者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上门拆旧及回收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5.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具备对符合活动条件的销售订单进行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活动期间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6.依规合法经营,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7.承诺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不得出现设置活动以外门槛、恶意涨价等行为,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8.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核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物信息、购买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9.销售单位下设的经营网点可一并参加活动,以该家电销售单位总店名义统一报名,但仍需提供相关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与总店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商品售后、资金往来、权利义务等内容。
10.承办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1.年内至少开展2次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宣传和促销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三、家电申报材料
1.2025承德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附件1)。
2.2025年承德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附件2)。
3.申报单位门店及下设营业网点信息表(附件3)。
4.申报单位及下设营业网点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单位的规模、年销售额、销售产品的品牌品类、门店分布范围、旧家电回收能力等。
6.申报单位所售家电品牌的品牌品类授权书,或其他证明商品正规来源渠道的证明。
7.活动承办方案,方案中明确组件团队情况、叠加优惠让利活动力度、进卖场、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安排等。
8.申报单位的信用证明。
9.订单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四、申报联系方式
请具备以上承办条件、有意向承办活动的经营主体于5月25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报县商务局。联系人:李亚明,电话:0314-7528919。
附件1:2025承德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
附件2:2025年承德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
附件3:2025年申报单位门店及下设营业网点信息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商务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12025年承德市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经营地址 | |||
注册地址 | |||
企业经营范围 | |||
自营线上平台名称(选填) | 2024年销售额 |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企业结算账户账号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以旧换新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
附件2
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 (请填写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申请参加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要求,积极参与,如实开展政策宣传,不擅自增设消费者参与活动的附加、限制条件,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咨询、投诉。
二、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并如实提供参与门店、商品、销售以及消费信息,自愿接受市县两级商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如发现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接受处罚。
三、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四、不以已参与以旧换新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合法诉求。但若消费者确需进行退货,能够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做好已享受补贴的清算工作。
五、按照活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公共平台上传真实、正确、有效的交易凭证,接受第三方审计审核,无法通过审核或规定时间未上传的,补贴资金垫资部分由我方自行承担。
六、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沟通、宣传推广、客户投诉等补贴政策中涉及的各项事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单位已知晓并同意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有权随时取消本单位所有门店参与政策的资格,并丧失后续参与补贴政策的资格,且本单位同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可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追究本单位相关违约责任:
(1)要求本单位全额退还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认定的违约行为所涉补贴政策资金;
(2)要求本单位赔偿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3)政策实施部门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将本单位依法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2025年承德市以旧换新活动申报单位门店及下设营业网点信息表 |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 |||||
县市区 | 申报单位名称 | 营业门店、网点名称 | 门店、网点地址 | 门店联系人 | 门店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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