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03/2025-0157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5-05-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开展投资项目部门间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此次抽查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三、抽查对象
结合信用分级分类抽取相关主体,将2024达泽中药文化零碳产业园示范综合体项目纳入本次抽查。
四、抽查实施主体
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局。
四、具体抽查事项
1.发改局负责检查: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央、省预算内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3.住建局负责检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的监督检查。
4.水务局负责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的后续监管。
5.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检查: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6.气象局负责检查:对气象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适用气象标准、规范、规程的监督检查、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资料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抽查时间
自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结束。
七、组档材料
1.“双随机”公示信息抽查电话告知单(记录表)。
2.双随机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前分别准备好本部门检查表单,检查时按实际填写)。
3.照片、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复印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无法联系或不予配合的照片、并由检查人员填写说明)。
4.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检查部门检查后报送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在政府网站公示)。
5.其他各部门需要检查的材料及其复印件。
八、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
(二)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