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5-0169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5-06-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朱国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6-1210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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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围场镇前进村村5组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围房登字第9701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废止。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玉良(受托人)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