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05/2025-13323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 |
成文日期: 2025-07-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我镇组织开展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就规划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3日
规划电子文件可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现场公示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人民政府。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人民政府
邮 编:068458
电子邮箱:banjieta6517@163.com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省、市、县的相关部署,半截塔镇组织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半截塔镇全域空间发展的指南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半截塔镇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社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品质生活提供空间保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本次规划分为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镇域范围为半截塔镇行政辖区,总面积207.82平方千米;镇区为半截塔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为1.31平方千米。
二、乡镇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结合半截塔镇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析,确定半截塔镇总体定位为以特色农业、加工等综合生态农业为主的工贸带动型乡镇。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底线全面划定并严格守护,初步建立现代化的国土空间治理基础。绿色、特色、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初步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得到全面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等主导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
到2035年,基本建成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更加畅通。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建成,城镇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显著增强,形成协调联动的发展共同体。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构建,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突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到2050年,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卓越,人居环境取得巨大成就,全面建成生态优美、产业兴旺、文化繁荣、设施完善、治理有效、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强镇。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16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81平方千米。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8.8平方千米。
2、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半截塔镇规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构建“一核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核”是以半截塔镇政府所在地和半截塔农业产业园为依托的城镇发展核心;“两轴”是依托国道111形成的城镇发展轴和依托伊玛图河形成的伊玛图生态轴;三区为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中部水源涵养与现代农业发展区、南部生态观光与保护区。
4、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半截塔镇包括城镇集中建设区、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一般农业区八大规划分区。
5、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调控目标,立足半截塔镇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合理调整农林用地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任务,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和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有序引导园地向低山丘陵调整。科学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或低效闲置的土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防护林等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荒山荒坡造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矿山修复等,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
五、农业空间布局
1、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产能不下降。建立统一的补充耕地监管平台,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优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除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恢复、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确需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耕地后备资源整理。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多渠道补充耕地,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宜耕后备资源通过采取土地清理、土地平整、地力建设等措施,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2、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以木兰皇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核心,严格落实县级农业空间管控要求,构建“一心一带、六区多点”的农业布局。大力发展马铃薯种植、储存、精深加工、研发产业以及净菜加工产业。
3、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农用地综合整治。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半截塔镇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对低效林草地和园地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结合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部署,通过耕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田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培肥等方式,稳步推进半截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同时顺应加强耕地保护的需要,促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低效建设用地的整治能避免土地浪费,是当前土地使用中优先考虑对象。结合县域低效用地利用项目整体部署,推进半截塔镇工矿复垦、低效工业用地、闲置宅基地等整治。
未利用地开发。结合县域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整体统筹,积极推进半截塔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将距离村庄近、道路通达度高、地形坡度小、土壤肥力足、集中连片度高的宜耕等级为最适宜或中等适宜的土地划入后备耕地。
六、生态空间布局
1、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一带五区打基础、多廊多点保质量”的生态保护安全布局,强化小滦河流域生态屏障,通过河道生态修复治理、荒山绿化、全民义务植树及农田林网建设,联动国有林场扩大森林资源面积。在人工商品林地发展林菌、林药种植及林下养殖,推动林产品深加工,提升林业综合效益。。
加强重点物种监测地保护,加强森林系统恢复,保护寒温带和温带的生物多样性。
加强村庄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水源周边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水井周围3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定期常规指标监测,保证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修复,尽量避免林地资源的减少和退化。结合县域造林绿化任务整体部署,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保障生态建设持续稳定发展。
加强对农田土壤污染防护与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扶持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控制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量,并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种养结合、轮作休耕等农业耕作措施,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
七、建设空间布局
1、居民点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指引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等因素,按照中心村、基层村两个等级,细化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和发展方向。确定半截塔村、榆林子村为中心村;基层村共9个,包括要路沟村、什八克村、上冯家店村、布都沟村、张家营村、杨树林村、西顺井村、托果奈村、北沟村。
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村庄分类引导,有序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全镇11个行政村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保留改善类三类。集聚提升类村庄包括半截塔村、榆林子村、杨树林村;特色保护类村庄为要路沟村;保留改善类村庄包括什八克村、上冯家店村、西顺井村、北沟村、托果奈村、张家营村、布都沟村。
2、建设用地布局
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推进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型,合理确定规划期末半截塔镇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
3、产业发展空间
依托半截塔镇田园风光、历史文化、省级现代产业园等现有资源,强化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支撑,引导农业、工贸物流、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促进镇域经济繁荣发展。
全镇划分为农业科技示范区、加工物流集聚区、种养循环农业区、休闲观光旅游区、生态农业发展区。在镇区打造旅游服务业、零售业、餐饮业的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4、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建立“镇级—村级”二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镇级、村级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强化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统筹。
八、镇区规划
1、用地结构
规划对现状用地结构和规模进行优化,规划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用地,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空间,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生活环境。
2、空间形态引导
半截塔镇自然田园生态文化特征明显,规划以“水岸边、花园里、活力轴、幸福城”为主题打造半截塔镇总体空间形态。
3、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镇政府驻地北部和南部。新建住宅以多层为主,保留现状南侧老城区住宅,形成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低层、多层结合的居住区。居住用地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力求创造布局合理,生态宜人的生活环境,新建建筑或质量较好的建筑应尽量保留。
规划新建住宅以村民自建房为主,严格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每户宅基地控制在200平方米。
4、蓝绿空间网络
利用伊玛图河风景与镇区景观相结合,打造沿河景观带,将自然景观渗透到中间的城镇生活片区内。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优化镇区行政办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九、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道路交通规划
贯彻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外畅内通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的目标,落位承克高速等重要交通规划,规划修建、升级多条乡村公路,以加强镇域各村镇之间的联系,实现村村通路达到100%的目标,通村公路建设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2、给水工程
规划各村采用自然村集中供水方式,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3、排水工程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新建半截塔镇污水处理厂,对镇区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大于100户的自然村建设小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小于100户或居住较为分散的自然村采用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多户联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多种方式保障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4、电力工程
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改造提升村庄现有生活变压器,提高户均配变容量到四千伏安以上,满足农村地区生活改善需求及电能替代、新能源汽车普及、清洁能源接入等经济发展需求。
5、通信工程
保留镇区邮政网点,鼓励其他村庄结合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邮政服务网点。规划结合村委会、邻里驿站或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电商服务网点。
6、供热工程
规划镇区和其他村庄持续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清洁能源供暖,大力推动洁净煤、电代煤采暖工程,结合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动空气源采暖。
7、燃气工程
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村庄主要气源。
8、环卫工程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巩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规划保留现有垃圾中转站,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村庄公厕、旅游公厕建设,推动户厕改造全覆盖。
十、安全防灾体系
1、防洪排涝工程
依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镇区及连片村庄防洪标准按照不低于10年一遇进行设防。
2、抗震工程
加强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半截塔镇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参数区划图中所在行政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进行抗震设防;生命线工程和重要抗震设施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以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消防工程
规划在镇区新建乡镇志愿消防队,在县消防大队管理与镇政府统筹下,加强志愿消防队应急知识培训,承担镇域内对火灾、工程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任务。
4、公共卫生工程
建立以镇卫生院为核心,各村庄卫生室为辅助的二级防疫保健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构建覆盖全域的互联网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供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风险分析、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综合协调与总结评估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