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5-1422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9-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2025-09-2811时16分 浏览次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围场镇前进村一组伊水嘉园小区4幢1单元102室的不动产证明(冀2019围场不动产证明第000005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禹(受托人)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