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10/2026-0027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6-01-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6-01-2309时46分 浏览次数:

一年来,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立足统计职能,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防范统计造假工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深化学习教育,注重高位推动与常态化相结合。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5年及时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警示教育及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精神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年度议程,1月、4月、7月、10月先后在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组织集中学习5次,并听取统计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二是县人大、政府高度关注。4月2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于第三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统计系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落实及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汇报。7月15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实地深入到限上贸易、规上工业企业调研,并召开统计工作视察座谈会,对统计局履职情况及防范统计造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实现重点群体全覆盖。推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学习必修课,纳入人社局新入职公职人员必修课,组织统计局班子成员专题授课。6月5日特邀请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局长陈立永同志在围场党校举办的为期三天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进行专题授课,目前已经完成县委党校专题授课2次累计培训人数450余人次。四是实现乡镇、部门全覆盖。7月29日印发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关于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提示函,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贯到位。五是实现统计局全员普法全覆盖。统计系统内率先学法、知法,4月18日、9月12日分别组织我局法律顾问专题授课,授课内容围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条例》及近年来通报的警示案件展开详细解读。全年累计组织召开5次全体职工培训会议,由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紧紧围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方案》、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及警示教育案例等开展全员培训。六是以实为要,强化业务融会贯通。为提升业务知识精准性、有效性,强化核算、工业、投资、贸易、农业等重点专业知识应用,全年累计组织5期微课堂“我的业务我来讲”专业培训。七是突出培训重点,注重融合并重。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统计普法宣传范围,做到培训必普法,将宣贯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2025年1月以来通过专业月度、季度培训及入企宣传等形式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贯5次,发放彩色折页400余份。9月18日,联合围场调查队在五小广场开展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12月4日,联合围场调查队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8日,联合围场调查队开展“统计法颁布日”宣传活动。八是强化宣传引导,拓宽普法渠道。围场统计公众号普法7期,统计制度普及22期。

二、强化协同合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专业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专业股室、普查中心、城调队各司其职、自觉配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组成人员分工协作、各尽其责,明确工作责任。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出台文件,提供遵循。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关于深入开展“五个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冀统办字【2025】4号)、《承德市统计局落实“五个专项行动”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承统统字【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6月20日研究制定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落实“五个专项行动”的十三条措施》,7月3日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8月20日印发《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8月29日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加强基层培训规范数据发布的四条措施》,8月份完成《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办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从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质效等方面全方位提供有效保障。三是健全监督约束和制度保障。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落实县纪委监委制定《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行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县委巡察办制定《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与县审计局制定《关于建立县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联合县纪委监委、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县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联合县委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联合制定《县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试行)》,联合国家统计局围场调查队与县财政局制定《加强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若干举措》,实现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组织部门监督统筹衔接,形成了有效监督合力。注重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截至目前向组织部门报送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9批690余名拟提拔重用干部支持统计工作、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统计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工作流程持续发力。严格执行企业(项目)入退库统计制度,对入退库企业严格开展资料核查,指导企业(项目)规范入库相关材料,规范入库退库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截至目前,本年度累计新增入库单位41家(其中5家正在审批,36家已审批完成),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2家、限额以上贸易单位6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6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家,以及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同期,因注销、停业等原因退库单位共31家,涉及工业企业7家、贸易单位6家、建筑业企业9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家,以及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8个。二是工作标准得到提升。各有关专业股室加强与市局对口科室的沟通对接,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开展数据质量“回头看”工作,由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牵头,专业人员落实对四上企业数据质量开展实地核查,要求对趋势性变化大、奇异值等异常数据、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改正不实历史数据企业重点关注、重点核查。截至目前四上143家(包括39家农业)全部完成数据核查工作,达到核查无死角,全覆盖。三是执法检查频次得到加强。顺利完成重点执法检查、双随机内部、联合执法检查,按照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统计局结合重点执法检查,现已经全部完成内部及重点执法检查主体10家企业,完成联合人社执法检查2家,联合发局执法检查3家,检查主体全部正常,及时公示。同时强化执法工作保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统计法案件。

四、精准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围场“木兰数据家”工作品牌。统计局牢固树立政治机关首位意识,创建以“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需求,全力做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加强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目标的“木兰数据家”党建品牌,推动党员干部在统计监测、统计分析工作中充分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带动高水平统计,形成党建与统计业务融合互促新局面。一是科学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全年统计调研分析工作任务。年初围绕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2025年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题目及实施意见》,突出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深入开展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原因,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截至目前,以《围场统计》形式呈送县委县政府分析31篇,其中县领导批示1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二是聚焦以学增智,通过系列培训提升统计分析撰写水平。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统计系统举办的统计知识培训学习,不断积累信息撰写的经验,提升专业素质;鼓励专业间增强交流、互学互促,围绕练思想、练作风、练技能,组织开展“我的专业我来讲”专题学习6次,逐步提高撰写高质量统计分析信息的能力和水平。针对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加强走访基层调研频次,鼓励干部职工走出办公室、走进乡镇、走进企业、走进农户,深入了解各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多渠道、多层次拓宽信息渠道,全年深入乡镇20余个,深入企业80余家。三是突出学用转化,定期召开局内经济形势分析交流会。各专业在数据发布的第一时间,汇报解读当前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总结点评后,形成整体客观统计分析,报送领导和主要经济部门参阅。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业务对接,及时掌握农业、工业、商贸等行业运行趋势变化情况,密切跟踪GDP支撑指标变化走势,做好GDP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全年撰写GDP监测分析20余篇。

五、存在问题及不足。一是基层统计人员流动较快,本年度有13个乡镇统计人员更换,更换比例超过总数的1/3;,导致部分基层统计工作衔接不畅。二是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和统计执法要求的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现仅有1名工作人员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难以满足统计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三是统计协同作战能力有待提升,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水平,综合施策,协调联动的契合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直视问题,做好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六、下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法治教育,推动依法履职尽责。一要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切入点,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立体化、全方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统计人员及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学深悟透、见行见效。二要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活动,组织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现场宣传活动。三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优势,嵌入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到专业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中。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统计督察效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统计执法队伍、编制、人员方面向统计系统倾斜,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得到有效保障。统计系统加强人才储备,形成有效梯队。建立符合报考条件工作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人才库,做到以考促学、应考尽考,加大统计执法人员储备,提高执法专业水平。

三、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严格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推动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实现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组织部门监督统筹衔接,形成有效监督合力,深化监督成果运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