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562915/2026-02283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道沟乡 |
| 成文日期: 2026-06-0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承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项要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四道沟乡已组织编制完成《四道沟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9月18日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围政复[2025]50号),现予以公布。
第一章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第一节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乡域和乡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域范围为四道沟乡行政辖区,总面积99.66平方千米,下辖6个行政村。
乡政府驻地为四道沟村行政辖区,面积为22.13平方千米。
第二节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二章 发展定位
第一节 职能定位
结合四道沟乡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上位规划定位分析,依托区位交通优势,确定四道沟乡总体定位为生态保育、生态休闲、温泉养生、康养度假、乡村民宿的以生态农旅为主的文旅型城镇。
第二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初步建立现代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绿色现代的农业生产格局基本形成,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体”保护不断加强,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环境稳定向好;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利用。
到2035年,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乡村振兴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农业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村庄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到2050年,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卓越,人居环境取得巨大成就,全面建成产业兴旺,生态优美、人民富足的农业强乡。
第三章 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第二节 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节 加强村庄建设边界管控
严格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等应统筹安排在村庄建设边界内。
第四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规划构建“一轴、三心、三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其中,“一轴”为依托G233和庙宫火车站加强中心城区与乡域联系的乡域主要空间发展轴。“三心”以乡政府驻地为依托的公共服务中心;以庙宫水库、东庙宫为依托的文旅休闲中心;以好时光小镇为核心的旅游服务中心。“三片”围绕乡政府驻地打造的综合服务区;以庙宫水库和东庙宫为依托的生态观光休闲区;以好时光小镇为核心的旅游服务区。
第四章 国土规划分区与功能结构调整
第一节 国土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为乡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生态控制区。包括乡域内除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
农田保护区。包括乡内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乡村发展区。包括除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
第二节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调整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调控目标,立足四道沟乡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合理调整农林用地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任务,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和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有序引导园地向低山丘陵调整。科学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或低效闲置的土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防护林等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荒山荒坡造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矿山修复等,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
第五章 提升乡政府驻地功能品质
第一节 优化功能布局与用地规模
1.空间结构
遵循自然山水格局,实现建设空间与生态和谐共生,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山水空间形态。落实公路等重要交通规划,形成以“1-1-1”对外交通为骨架网络的网格型城乡空间形态。重点保护城乡两侧自然山体和伊逊河,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情况下,打造四道沟乡山林绿道向内渗透的生态绿廊;重点完善城乡横向道路,引导城乡由沿主干路带状发展的模式向内部填充的面状发展模式转变。
2.用地布局
规划对现状用地结构进行优化。营造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活空间,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生活环境。
第六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管控
第一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1.加强保护文物古迹
完整保护文物古迹本体和历史环境风貌,统筹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范围,划定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制定特色风貌保护的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提出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管控要求。
2.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到保护与利用相统一,转化与发展相统一,历史与现实相统一,扬弃与进取相统一,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理念与方式的创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注重传承人的培养;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新业态,促进“非遗”数字化、影像化、移动化、体验化发展;可将东庙宫的传说排成戏曲,积极创建“非遗”文创品牌,唤醒民众文化记忆。
3.历史文化保护线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线,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专项规划为准,并严格按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控要求进行保护。
第二节 景观风貌塑造
1.总体景观风貌
依托山水资源本底,以体现乡村风貌、彰显城乡特色为原则,构建景观风貌格局。
2.特色风貌分区
山林生态景观风貌区:加强对现有林地和草地林地的保护,防止减少林地和草地尤其是林地退化。
田园大地景观风貌区:将乡域内农田景观分为生产和观光型两类进行引导,生产型—高效农业有连片集中的特点,通过集中连片化整理,植入景观、娱乐、美食等相关业态塑造田园综合体,增效提质;利用现代化生产手段,实现规模化、现代化种植形式;打造生产高效且具有大地视觉冲击的景观空间。观光型—体验农业有分散、规模小条块状布局的特点,在高效农业种植的基础上结合规划种植设计,加入田园道路、农业雕塑小品、农业文化等景观要素,营造多模式的彩农田景观。
文旅景观风貌区: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特色,延续乡村与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进一步彰显乡村地区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留住乡愁记忆。
丘陵自然景观风貌区:对丘陵山地、大地景观等区域内极富代表性的独特林地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打造一批观赏型和经济性果树、观赏苗木,山水风光区等自然景观区。
第七章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用途管制
1.村庄规划传导
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要落实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编制数量和名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底线管控的指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以及村庄等级类型、发展方向及村庄建设边界等。
2.规划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用途,加强乡村空间用途管制。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指令性管理要求,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规划实施的时序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