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6-0231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6-06-0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12号)
2026-06-0309时41分 浏览次数: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围资规罚决〔2026〕012号
相对人(被处罚人)名称北京华宇之鑫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孟娜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096068906X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北京华宇之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老窝铺乡石人梁村三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风电升压站一处,形成违法事实。
事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风电升压站
违反的法律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承德世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书》,建筑物面积为2344.53平方米,工程造价3032117.14元。
处罚结果1、处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计303211.71元。 
2、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实施机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6年5月25日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