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7/2023-0099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经我局研究,拟公开选取围场县范围内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特此公告。
一、选取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围场县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
2、具有健康体检资质;
3、能够承担《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检查内容,熟练掌握体检标准。
二、选取程序
1、自主申报: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机构于2023年4月27日前,向围场县行政审批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申请表》(附件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自述方案。
2、组织审核:由围场县行政审批局组成审核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虑服务价格、服务质量、自述方案、出具报告时间等情况,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确定1家体检医院。
3、签订协议:与最终确定的医院签订协议。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承德市围场县行政审批局所有。
2、此公告不接受邮寄申请。
3、围场县行政审批局联系人:王丽萍;办公电话:7528578;地址:承德市围场县行政审批大厅三楼社会事务股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申请表》(围场县范围内).docx